今天上午,犯罪嫌疑人指認現場
民警在現場搜索
高速路邊玉米地里發(fā)現尸體
9月24日上午,菏澤一位群眾報警稱,其在菏東高速路北邊自家地里收玉米時,發(fā)現了一具尸體。牡丹區(qū)公安局警方到達現場勘查后發(fā)現,該男性尸體頭部已經高度腐爛,從地勢情況看,警方判斷此案系高速公路車輛拋尸案。
菏澤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時靖介紹,為了確認受害人信息,牡丹警方向附近各地市公安局發(fā)布信息,尋找尸源;同時,通過尸體鑒定,警方推測出了大體的拋尸時間,并調取了該時間段附近高速路口的監(jiān)控,保留了視頻數據。
9月26日,菏澤警方接到兗州市公安局發(fā)來的受害人確認信息,確認受害人為兗州市兗州區(qū)的邢某,其于9月17日晚上和一輛灰色本田轎車一起失蹤。
發(fā)現受害人車輛,警方36小時內破案
10月6日下午,牡丹區(qū)公安局接到群眾報案,菏澤城區(qū)青年北路汽配城西門處,一輛濟寧牌照的本田車停放多日,且有血跡。通過對比后,警方確認該車是與受害人一起失蹤的車輛。
發(fā)現有利線索后,警方迅速調取了周邊的監(jiān)控,監(jiān)控顯示,一名男子把車輛停放在此處后,乘坐一輛出租車,到了牡丹辦事處某社區(qū)。
通過走訪調查,10月7日晚,牡丹分局刑偵大隊將犯罪嫌疑人許某抓捕歸案。
從發(fā)現新的線索,到將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牡丹區(qū)警方用時不到36個小時。
嫌疑人筆錄:殺人因為車子碰到自己沒道歉
犯罪嫌疑人許某的訊問筆錄顯示,今年23歲的許某與幾個朋友在兗州市做裝修,9月11日晚,許某穿過馬路時,受害人邢某駕駛的本田轎車右反光鏡碰到了他的左肘關節(jié)。
“這輛車的駕駛員沒有停就開車走了,我當時就記住了這輛車的車牌號。”許某在筆錄中說,在回他租住的小區(qū)時,再次遇到了剛才碰到他的車輛,他就記下了車輛停放的位置。
許某交代,做完兗州的工程后,他和朋友回了菏澤,但回家之后,想到自己被撞但“也沒有人說聲對不起”,心里越想越惱火,就想到了報復。
9月17日下午,許某坐火車再次來到兗州,找到受害人居住的小區(qū),在附近的超市買了一把壁紙刀。晚上十點,許某在樓下喊邢某的車牌號,引邢某下樓后,許某將其在車內殺死。
其后,許某開著邢某的車從兗州沿高速路回到菏澤,在途中進行了拋尸、藏車。
目前,許某已經指認了犯罪現場,案件正在進一步偵破中。
初審編輯:丁厚勤
責任編輯:翟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