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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裝延期倆月未交工 消協(xié)調解限10日內(nèi)完工

2014-03-12 16:32:00 作者:董夢婕  來源:齊魯晚報
10日上午,牡丹區(qū)工商局12315申訴舉報中心接到消費者董先生打來的感謝電話,說幸虧工商部門的介入,自己的新房終于交工了。工商所工作人員表示,裝修公司既然與消費者簽訂了房屋裝修合同,就要遵守合同的約定,不能以各種理由違約,否則要負違約責任。

     

      本報菏澤3月11日訊(記者 董夢婕 通訊員 李艷梅) 10日上午,牡丹區(qū)工商局12315申訴舉報中心接到消費者董先生打來的感謝電話,說幸虧工商部門的介入,自己的新房終于交工了。


      董先生在菏澤某樓盤購得一套房屋,并于2013年10月15日與某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達成協(xié)議裝修,雙方簽訂了《裝修協(xié)議書》,該設計公司包工包料,裝修費總價值3.9萬元,合同約定,從簽訂合同之日起60天內(nèi)完工。董先生按照協(xié)議預付裝修款后,該公司開始施工。然而,裝修的新房直到今年2月份還沒完工,工期延期2個多月,且裝修效果與合同條款的約定效果存在一定的差異。多次嘗試協(xié)商皆遭到裝修公司的拒絕,無奈之下,董先生來到牡丹區(qū)工商局12315申訴舉報中心尋求幫助。


      接到申訴后,工商執(zhí)法人員立即聯(lián)系該裝修公司,其負責人稱沒有按時完工是因為董先生的后期裝修款沒有按時到位。董先生則表示,自己沒有按時付后期裝修款是因為裝修公司沒有按照約定交付房屋。鑒于情況復雜,執(zhí)法人員組織雙方一起來到牡丹區(qū)工商局12315申訴舉報中心調解室進行調解。


      工商所工作人員表示,裝修公司既然與消費者簽訂了房屋裝修合同,就要遵守合同的約定,不能以各種理由違約,否則要負違約責任。


      鑒于這起申訴消費者也有部分違約情況,經(jīng)執(zhí)法人員多次溝通、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董先生把后期裝修款交付裝修公司,裝修公司要在10日內(nèi)把尾期工程完成并交付董先生,負責更換與合同不符部分的廚房電器,然后裝修公司贈送一部分家裝給消費者作為延期補償。

     

        原鏈接:http://epaper.qlwb.com.cn/qlwb/content/20140312/ArticelP08002FM.htm

初審編輯:丁厚勤
責任編輯:張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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