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wǎng)菏澤5月16日訊(通訊員 何啟橋)近日,定陶法院審結(jié)了一起利用秘魯幣冒充歐元騙取他人錢財?shù)脑p騙案,被告人袁某舉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張某洲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被告人王某文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王某生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2015年9月7日早上6點多,當一輛由菏澤火車站發(fā)往單縣的客車行至人民路時,一名乘客對著司機嘰里呱啦說了一通話,坐在客車前面的一名乘客就問他說的哪里話,怎么聽不懂,這時一名自稱在西藏當過兵的乘客說,他是西藏人,說的是西藏話,來這是拜佛求子的,并說自己以前在西藏當過兵,能聽懂他說的話。
坐在客車前面的那名乘客接著說,他來拜佛求子,但是單縣沒有佛,泰安那邊有佛,就對在西藏當過兵的乘客說,你跟他說說,讓他去泰安吧。于是在西藏當過兵的乘客就對西藏人說了一通,西藏人為了表示感謝,就從兜里掏了一張外國幣給了那個在西藏當過兵的乘客,他看到后說這是什么錢,沒見過,不知道是真是假。
這時一名自稱在銀行上班的乘客就說讓我看看,并用隨身攜帶的像驗鈔機一樣的東西進行驗證,之后他就說這是真錢,是歐元,面值500,并說一元(歐元)能兌換人民幣八塊(元)八,這一張就能兌4000多元。這時坐在前面那名乘客就說,要不我們每人都要他一張,祝他求子成功,聽說他手里的錢之前,乘客龔某某就掏出3500元買了7張,付某某掏出2500元買了5張。原來這就是袁某舉、張某洲、王某文、王某生四人通過不同分工,進行合伙詐騙的,詐騙成功后,四人相繼下車,這時龔某某、付某某才意識到上當受騙,于是報了警。幾天后,當四人準備在菏澤發(fā)往東明的客車上再次作案時被警方抓獲。
定陶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袁某舉、張某洲、王某文、王某生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gòu)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四被告之行為均已構(gòu)成詐騙罪,遂作出上述判決。此外,審理此案的法官提醒公眾,這個團伙的騙術(shù)并不高明,但之所以能得手,關(guān)鍵是有人貪圖便宜,輕信天上會掉“陷阱”。所以,只要自己不起貪念,詐騙分子就不會有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