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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野男子冒充省公安廳工作人員行騙被刑拘

2013-11-23 20:42:00 作者:郭豪  來源:大眾網菏澤頻道
姚某因做生意賠十多萬元,謊稱自己是省公安廳的工作人員,以幫人介紹工作為由,騙取財物5萬余元,近日,巨野公安以詐騙罪將姚某刑事拘留。

    姚某騙取的蘋果手機一直供自己使用

     

        大眾網菏澤11月23日訊(記者 郭豪 通訊員 魏衍軍 王有方)姚某因做生意賠十多萬元,謊稱自己是省公安廳的工作人員,以幫人介紹工作為由,騙取財物5萬余元,近日,巨野公安以詐騙罪將姚某刑事拘留。

     

        打工相識的同鄉(xiāng),稱能幫忙找工作

     

        35歲的姚某是巨野縣永豐街道辦事處龐莊村人,因做茶葉生意賠了十來萬元,去年9月,他到山西省富士康工廠內打工,結識了同是巨野人的劉某。兩個月后,兩人相繼離職,劉某回家找工作,姚某則繼續(xù)在外地游蕩。

     

        得知劉某急需找工作,姚某謊稱自己已托關系進入省公安廳工作,并表示只要愿意花錢,就能把劉某安排到濟南市公安局工作。禁不住誘惑的劉某相信了姚某的話,去年11月,劉某按姚某吩咐,給了他一個蘋果手機和兩斤白茶,共價值一萬多元。

     

        拿錢不辦事遭懷疑,原是冒充省公安廳工作人員行騙

     

        今年1月,姚某稱需要“活動”,再次向劉某索要兩萬元。到了5月份,姚某又索要兩萬元,之后卻表示“最近查得嚴,要等一段時間”。

        

        11月上旬,當姚某向已產生懷疑的劉某再次索要費用時,劉某報了案。隨后,巨野縣公安人員將姚某帶回審訊。

     

        據巨野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城區(qū)中隊中隊長劉培巖介紹,經審訊,姚某承認自己因生意賠錢,謊稱是省公安廳的,借找工作為由騙取財物,騙來的蘋果手機自己正使用,錢已揮霍。

     

        “姚某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目前已對其刑事拘留!眲⑴鄮r說。

     

     

     

     

     

     

     

     

初審編輯:丁厚勤
責任編輯:郭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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