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駕名單
大眾網(wǎng)菏澤2月1日訊(記者 劉 進)今日,菏澤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公布了新一批10名終生禁駕人員,其中8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構成犯罪,2人酒后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
大眾網(wǎng)記者了解到,本次終生禁駕人員有9名男性、1名女性,駕駛證從D證至A證不等,他們都因為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已被追究刑事責任。在這批終生禁駕的人員中,37歲的肖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構成犯罪一案,備受社會關注。
去年3月15日,肖某駕駛車號為魯RT1373的轎車,沿220國道由東向西行駛至菏澤唐莊建材市場東15米處時,與李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碰撞,后轎車又撞在兩輛重型半掛牽引車上。事故造成李某死亡,多人受傷。
經(jīng)查,肖某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在同車道行駛中不按規(guī)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故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最終,肖某被牡丹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被菏澤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