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濟南7月30日電(劉振男)29日,在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上,山東省審計廳廳長馬青山報告了關于山東省2013年度省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情況。
據了解,在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審計方面,山東省審計廳組織對全省18個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進行了審計,涉及資金27億元。
審計結果表明,部分涉農土地開發(fā)缺乏統(tǒng)籌。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與土地整理、中低產田改造、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千億斤糧食提升工程等涉農土地開發(fā)項目,存在區(qū)域重疊、部分建設內容重復的問題。審計涉及的18個縣重疊面積10.65萬畝,占綜合整治項目總面積的11%,如招遠市重疊開發(fā)面積達2.02萬畝,占該市綜合整治項目總面積的40%。
項目規(guī)劃未充分考慮生態(tài)保護要求。新增耕地中60%來源于填平坑塘水面、整平丘陵田坎、改造林地等,涉及3.99萬畝,個別地塊違規(guī)開墾25度以上坡地,對村莊原始風貌改變較大;修建的田間道路中42%為硬化路面,占地近萬畝,不利于今后土地復墾及區(qū)域水土保持。
項目前期論證不充分,規(guī)劃內容變更較大。按投資口徑計算,農用地整治部分建設內容變更較大,其中,農田整治部分的變更率為60%、水利設施部分47%、道路部分54%、防護林部分57%。有4個項目將部分建設內容調整到項目區(qū)以外實施,涉及金額916.2萬元。
部分項目和資金管理不嚴格。8個項目的參建單位虛報工程量套取項目資金1699.9萬元;16個項目未按規(guī)定進行招標,涉及金額1.09億元;3個項目的8家施工單位串通投標1339.67萬元,11個項目的73家施工單位違規(guī)轉包、分包工程2.35億元;8個項目所在縣財政部門未按規(guī)定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撥付項目資金7.4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