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考核要求,山東省今年需淘汰黃標車42.8萬輛,淘汰數列全國第三。截至目前,黃標車淘汰數量與國家的任務要求差距還很大。山東省擬逐步擴大黃標車禁行區(qū)域,提高黃標車闖禁行的處罰力度,促使黃標車加快淘汰。
近日,山東省政府法制辦發(fā)布了《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黃標車區(qū)域限行的通告(送審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通告送審稿顯示:自2014年10月1日起,山東省擬將黃標車禁行范圍由原來設區(qū)市的城市建成區(qū),擴大至全省所有設區(qū)市的城市建成區(qū)、縣(市)城區(qū)和高速公路全天禁止黃標車通行。自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區(qū)域內全部禁行黃標車。
同時,為加大執(zhí)法力度,通告送審稿擬規(guī)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對進入限行區(qū)域的黃標車和無標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實施罰款200元和對駕駛人扣3分的“雙重”處罰,每日處罰不超過1次。
據山東省政府法制辦相關負責人介紹,《通告》起草時主要考慮了《山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規(guī)定》已經實施7個多月,社會公眾對淘汰黃標車政策有了足夠了解,但是山東省黃標車淘汰工作總體上進展還較為緩慢。經借鑒其他省市經驗做法,通過縮小行駛范圍和加大處罰力度,促使其早日淘汰。
據悉,黃標車今后提前淘汰將根據《山東省提前淘汰補貼管理辦法》第三和第四階段補貼標準給予差別化補貼。(張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