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審問中,兩人都表現出較強的反偵查意識,互相指認對方醉駕。
大眾網濟南12月9日訊(記者 賀輝)同一輛車上的兩名男子都被測出飲酒,卻互相指認對方才是駕駛員。面對這一迷局,濟南市中交警利用人體脫落細胞DNA鑒定,零口供破獲這一涉嫌醉酒駕駛的案件。
車上的楊某和孫某在都已飲酒的情況下,互相指認剛才是對方開的車,但其中必定有一人是肇事駕駛員,在沒有其他證據的情況下,究竟如何判定?今年9月13日20時許,派出所民警在經十一路處置一起治安案件時,發(fā)現有人涉嫌飲酒后駕車,隨即通知交警部門。交警到達后初步調查發(fā)現,這是一起醉酒駕車撞壞公共設施的肇事案件。
民警通過身份信息核查,發(fā)現兩人之前均有多次違法記錄,而且在審問中都表現出較強的反偵查意識。經過血檢,楊某和孫某的血液酒精含量均達到醉酒標準。由于沒有其他證據可供判定,民警想到了“觸物留痕”,犯罪分子必定會留下蛛絲馬跡,決定利用人體脫落細胞技術進行對比鑒定。
經聯(lián)系濟南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對肇事轎車的多處位置提取了人體脫落細胞的檢材。經DNA技術鑒定,在所有檢出DNA的檢材上,均顯示為楊某的DNA,無一個檢材出現孫某的DNA。
目前,楊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刑事拘留并送往濟南市看守所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