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底,臨沂得付某(女)和豐某(男)經人介紹相識結婚,2013年底,豐某發(fā)生交通事故,導致顱腦損傷,身體已經嚴重傷殘。這場突如其來的事故,徹底改變了這對80后小夫妻的生活。
付某與豐某2012年9月經人介紹相識,2012年11月1日登記結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13年11月15日,豐某因交通意外受傷,先后在山東煤礦臨沂醫(yī)院、臨沂市人民醫(yī)院進行兩個月治療。經法醫(yī)鑒定,豐某為重型顱腦損傷,進行開顱手術后4月余,仍呈植物人狀態(tài),構成一級傷殘,完全依賴護理。
面對這場突如其來的災難,付某辭掉了工作,不分黑白晝夜地照顧豐某。付某的父母心疼女兒,多次勸說她回娘家居住,豐某的父母見兒子已經是植物人,也很通情達理,支持付某與其子豐某離婚后,另嫁他人尋找幸福。后來,在父母及公婆再三督促下,付某到河東區(qū)人民法院提起了離婚申請。
考慮到當事人情況特殊,河東法院湯頭法庭干警在豐某家中開庭審理此案。河東區(qū)法院尊重當事人雙方意愿,最終判決付某和豐某離婚。
記者 偉偉 通訊員 張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