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濟南消息(記者陳心如)8日,公安部部長郭聲琨提出,要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而從今年1月1日起,我省已經開推居民身份證的異地辦理,辦證人可直接到受理地派出所領取辦理的新身份證,也可選擇速遞直接郵寄到指定地點。
按政策要求,省內異地辦理居民身份證適用具有山東省常住人口戶籍身份,長期在省內異地居住或務工因身份證件丟失、損壞需要補辦、換領新的居民身份證的人員。辦證時需提交申請人的戶口簿或居住所在地公安機關頒發(fā)的居住證。受理地公安派出所按規(guī)定,為申請人采集照片和指紋信息,不增加額外費用。對申請人提供材料與人口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受理。辦證人領取身份證時,可到受理地派出所領取。對群眾急需用證自愿選擇通過郵政特快專遞郵寄證件的,也可以選擇速遞直接郵寄給本人,郵遞部門按規(guī)定收取投遞費,公安機關不另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