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濟南消息(記者 于娜)近日,天橋交警四中隊民警在早高峰巡邏時,查處了一輛四輪電動汽車,令人震驚的是“開車”的竟然是一名剛滿十歲的小學生。
小學生開四輪電動車上路,幸虧沒出事 交警供圖
4月1日早上7點半左右,天橋交警大隊四中隊民警在清河北路執(zhí)勤時發(fā)現(xiàn)一輛藍色四輪電動汽車在人流中穿行,駕駛座上是一個穿黃色外套的小學生,一個60歲左右的老太太抱著書包坐在副駕駛上。
執(zhí)勤民警介紹,開車的小學生看起來有十一二歲,開車在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間穿行,“當時正是早高峰時段,這么小的孩子開著電動汽車還拉著人看著都替他捏把汗!
“我腿疼開不了車!北粩r停后坐在副駕的老太太一邊解釋一邊和孩子調(diào)換了位置。民警隨即讓兩人下了車,經(jīng)過民警現(xiàn)場詢問得知:開車的孩子是一名小學四年級的學生,就讀于天橋區(qū)某小學,由于父母在外地工作,平時都是由孩子的奶奶送他上學,今天奶奶駕駛著電動汽車送他上學途中,在下車給孩子買早餐時,孩子便跑到駕駛座上來了個對調(diào),駕駛電動汽車帶著奶奶上學去了。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未成年人未滿16周歲不能駕駛電瓶車”。天橋交警提醒廣大市民,未成年人違規(guī)駕駛電動車穿行鬧市區(qū)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甚至釀成不必要的慘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