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編輯:楊叔玲
為規(guī)范城區(qū)電動車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自8月1號起,我市城區(qū)開展電動車生產、銷售和使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 具體辦法如下:
8月15日開始進行實名登記編號,10月31日前登記免費
根據行動部署,我市將于8月15號開始對二輪電動自行車進行實名登記編號。10月31號前主動辦理登記手續(xù)的予以免費,10月31號之后申請登記編號的,按照物價部門核定價格收費。
在哪里登記?
市公安局黨委成員、交警支隊支隊長李合力:城區(qū)每個中隊,還有崗亭,在路上比較寬敞的地方,在路口,在群眾最方便的地方,我們將設諸多兩輪車登記上牌點。
什么樣的電動車可以登記?
這次登記的二輪電動自行車要符合前、后輪中心距不大于1.25米,車身寬度不大于0.45米,整車質量(含電池)不大于55公斤,電機功率不大于400瓦,設計時速不超過25公里,具有腳踏騎行功能等要求。
2019年1月1日起,未登記編號的禁止上路行駛
2018年8月1號之前購買的不符合上述標準的二輪電動自行車,給予三年過渡期,2021年8月1號起禁止上道路行駛。2018年8月1號之后購買的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二輪電動自行車一律不予登記。辦理登記時,需提供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車輛相關購買證明、整車出廠合格證明等。2019年1月1日起,未登記編號的禁止上路行駛。
相關證件丟失怎么辦?
市公安局黨委成員、交警支隊支隊長 李合力:如果確實因為時間長了,發(fā)票也丟了,其他證件也丟了,那需要我們的公民帶著他的身份證,然后寫一個這個車輛不是被盜車輛,來源沒有問題的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