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許昌某發(fā)制品有限公司老板李某在菏澤鄄城詐騙900余萬元貨款后跑路,多名受害人來到鄄城縣公安局報案。民警調查發(fā)現(xiàn),李某夸大經濟實力,先后多次詐騙菏澤鄄城籍的客戶。2日李某被批捕。
鄄城是我國最大的人發(fā)原料購銷集散地之一。據辦案民警介紹,2013年12月底,河南許昌某發(fā)制品有限公司的老板李某來到鄄城收檔發(fā),雖然他所經營的公司財務虧損嚴重,買貨后也沒有能力支付客戶貨款,但李某對客戶夸大自己的經濟實力,并許諾一月一次支付貨款,有時給客戶說,也可以在收到下批貨時支付以上各筆交往的貨款,鄄城的客戶妙某和石某在李某的花言巧語和許諾下,對李某信任有加。
2013年12月27日,李某從石某手中購買了價值200余萬元的檔發(fā)制品,并口頭約定貨到付款一半,其余貨款在下一次購貨或一月內付清。然而,李某將貨物從鄄城運到他的公司后,沒有按照口頭協(xié)議即時支付一半的貨款,而是要拖至2014年1月15日前支付。2013年12月26日,李某稱因生產需要,以貨到付款為誘餌,通過公司的業(yè)務員誘使妙某將價值40余萬元不同規(guī)格的檔發(fā)制品運到其公司內。李某將該批檔發(fā)制品處理后,于2014年1月13日攜款逃跑。
石某和妙某發(fā)現(xiàn)被騙后立即到公安機關報案。鄄城縣公安局迅速展開偵查,同時,民警深入調查發(fā)現(xiàn),在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間,李某采取口頭許諾先送貨后付款的方式,先后十余次采取欺騙手段騙取妙某的信任,購買妙某1200余萬元的檔發(fā)制品,并惡意拖欠貨款700余萬元!
今年2月13日,鄄城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獲悉跑路達一年之久的李某行蹤,迅速組織民警趕赴河南信陽,經過一晝夜的蹲點、追蹤,最終將長期潛伏在河南信陽浉河區(qū)宏運居民小區(qū)的涉嫌詐騙犯罪嫌疑人李某抓獲歸案。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批準逮捕。(景佳 田效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