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備受市民關注的 《菏澤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已經(jīng)市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并于11月4日正式頒布實施,有效期5年。2013年8月11日菏澤市人民政府公布的 《菏澤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同時廢止。
過半數(shù)被征收人不同意征收補償方案,要開聽證會,修改方案
市、縣區(qū)人民政府確定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前,應當履行相關程序:組織有關部門對房屋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在擬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舊城區(qū)改建需要征收房屋,超過半數(shù)被征收人認為房屋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國務院、山東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guī)定的,市、縣區(qū)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征收人公開選定的代表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根據(jù)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人1500戶以上的,必須經(jīng)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補償價格不低于同區(qū)位同類房產(chǎn)市場價格
對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處區(qū)位類似房地產(chǎn)的市場價格,由房地產(chǎn)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chǎn)權調換。
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征收范圍確定后,對于被征收合法房屋室內外裝飾裝修的價值可給予一次性包干補償。違章突擊裝飾裝修不予補償,應自行拆除。
帶院住宅換高層最高獎勵12平方米
被征收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簽訂征收補償協(xié)議并按期搬遷、交鑰匙的,可給予一定的獎勵。市城區(qū)范圍內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shù),每戶最高給予10000元的獎勵。
征收個人帶院落的住宅房屋 (不含單元式住宅樓房一樓帶院),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chǎn)權調換小高層或高層住宅的,給予三種獎勵:每戶被征收房屋合法實有建筑面積在90(不含)平方米以下的,獎勵12平方米安置面積;每戶被征收房屋合法實有建筑面積在90(含)平方米以上144(不含)平方米以下的,獎勵10平方米安置面積;每戶被征收房屋合法實有建筑面積在144(含)平方米以上的,獎勵7平方米安置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