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wǎng)菏澤7月15日訊(記者 孔祥申 通訊員 周廣偉)2015年,王某和李某坤等人酒后對少女阿云(化名)實施輪奸,后倉皇出逃,一年后,兩人相繼歸案。近日,巨野縣人民法院審理了此案,一審以強奸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判處被告人李某坤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
四人酒后起歹念 其中一人高位截癱
2015年4月27日,晚23時左右,被告人王某(1998年5月出生)和李某、趙某(均已獲刑)在另一被告人李某坤(1974年2月出生)家飲酒正酣。趙某的手機鈴聲突然響起,原來是阿云(1999年4月出生)電詢其男朋友刑某是否也在一起喝酒。三人借著酒意,動起了歪心。趙某謊稱邢某已喝醉,需要阿云過來將其接走。阿云不知是騙局,遂過來接人。當她來到李某坤的家門口時,便發(fā)覺苗頭不對,準備下車逃跑,但被趙某強行拉進屋里。
阿云雖進行了激烈反抗,但在四人的威脅、強制下,終未能逃脫魔掌,王某、李某、趙某分別對其實施了強奸。被告人李某坤二十年前因交通事故導致雙腿缺失,高位截癱,但也對阿云進行了猥褻。
私了后事情敗露 17歲被告?zhèn)}皇出逃
次日,阿云因害怕家人知道沒有報警,而是把此事告訴了自己的男朋友邢某。邢某與阿云來到趙某家中進行質(zhì)問,雙方的爭執(zhí)聲驚動了趙某的姐姐和姐夫。趙某承認自己強奸了阿云,其姐夫覺得事關(guān)重大,便提出私了。經(jīng)協(xié)商,趙某與王某、李某均同意每人出5000元錢進行補償。因為沒有現(xiàn)錢給付,三人均向阿云出具了欠條。阿云因擔心影響不好,沒有報警。
因5000元的補償遲遲沒有兌現(xiàn),阿云拿著欠條去王某家里要錢,王某的家人認為阿云是在詐騙,遂帶著阿云到派出所報案,由此案發(fā)。案發(fā)后,王某倉皇出逃至濟南打工,春節(jié)也沒敢回家,惶惶不可終日。2016年3月5日,在父母的陪同下,王某來到巨野縣公安局北城派出所自首。
時隔一年相繼歸案 四男子均獲刑
2015年12月10日,本案同案犯李某、趙某因犯強奸罪分別被巨野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四年。案件審理過程中,王某、李某坤家人分別對被害人賠償了5000元,被害人阿云對兩名被告人的行為表示諒解。
法院另查明,被告人王某初中畢業(yè)后便步入社會,與社會上一些閑雜人員交往,其父母忙于外出務工,對其疏于管教,文化程度較低,法制觀念淡薄,以致走向犯罪道路。庭審時,王某痛哭流涕,表示自愿認罪服法,乞求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王某父親表示,作為父母教育孩子沒有盡到責任,要求王某積極改造,爭取早日回歸社會。
巨野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李某坤違背婦女意志,以脅迫手段強行與被害人發(fā)生性關(guān)系,其行為均構(gòu)成強奸罪。兩被告人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應從重處罰。鑒于被告人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系從犯,犯罪時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又主動到公安機關(guān)投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對被害人進行了經(jīng)濟賠償,取得被害人阿云的諒解,對其可酌情從輕、減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