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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買打折鞋半月壞兩次 溫莎鞋店不退不換

2014-06-18 09:22:00來源:大眾網(wǎng)綜合 作者:丁一
“我在溫莎買了一雙鞋,可是穿了半個月,鞋先后壞了2次!皽厣彩莻品牌,花這么多錢,買了問題鞋,再修我肯定不愿意。對此,記者電話聯(lián)系了這家溫莎鞋店,店長跟記者只說了一句“已經(jīng)給樊女士的鞋子提供了相應(yīng)服務(wù)”,便掛斷電話。

      “我在溫莎買了一雙鞋,可是穿了半個月,鞋先后壞了2次。”6月17日,市民樊女士撥打本報熱線80889088反映說。樊女士介紹,5月24日,她在延吉路上一家溫莎鞋店,花費240元買了一雙女式皮鞋,穿了沒幾天,左腳鞋子外側(cè)的縫線居然斷了,鞋面開裂,6月6日,樊女士拿著鞋子去店里,由于還在三包期內(nèi),樊女士希望能換一雙,可是鞋店以“打折商品,不退不換”為由,拒絕了樊女士的要求,但還是花一周時間幫她免費修鞋,樊女士勉強接受,沒想到修好的鞋穿了一天,又壞了,這次是鞋子內(nèi)側(cè)的縫線斷了,裂開個大口子。

      “溫莎也是個品牌,花這么多錢,買了問題鞋,再修我肯定不愿意!6月16日,樊女士再次來到鞋店協(xié)商,要求退鞋,店員堅稱鞋子是打折商品,只能修,而且在發(fā)票上已經(jīng)注明,可以給樊女士退10% 鞋價,送個禮品,但樊女士只想把鞋退了!按蛘凵唐肪筒煌瞬粨Q嗎?沒有人提前告訴我,我是交了錢,拿到發(fā)票,才看到發(fā)票上印著不退不換的說明,這明顯就是霸王條款。”樊女士很惱火。

      對此,記者電話聯(lián)系了這家溫莎鞋店,店長跟記者只說了一句“已經(jīng)給樊女士的鞋子提供了相應(yīng)服務(wù)”,便掛斷電話。

      鞋店給打折鞋子“不退不換”的做法,是否正確?青島德合律師事務(wù)所的禹律師說,三包指的是包退、包換、包修,雖然樊女士買了打折的鞋,但如果經(jīng)營者沒有提前告知鞋子是存在質(zhì)量瑕疵的處理品,那這雙鞋應(yīng)當享受三包服務(wù),單方在發(fā)票上印“不退不換”是違反《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法》的!爱斎唬硎苋,不意味著出了問題就要退換鞋,斷跟、斷面、斷幫腳的鞋子才可包退,樊女士的鞋子開線,不符合包換的范疇,目前只能享受包修,如果多次修復無效,才可申請包換!庇砺蓭煼治稣f。

      記者 丁一

      (來源:半島網(wǎng)-城市信報)

責任編輯:張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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