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青島市中院在即墨普東刑事審判法庭集中對3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作出一審宣判,17名毒品犯罪分子依法受到嚴懲。其中,方某等7名被告人依法被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蘇某等3名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其中一起毒品案涉及毒品15公斤,數(shù)量巨大,五名被告人全部被判處死刑,這在我市毒品案件中尚屬首次。
方某今年44歲,廣東人,有毒癮,在一次吸毒時認識了青島80后男子張某,方某稱廣州的毒品便宜,自己可以運一些到青島給張某販賣。張某回到青島后,聯(lián)系了自己的兩名“毒友”黃某和孫某,其中孫某曾在2010年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兩人都想買些便宜的毒品。去年5月初,方某乘飛機從深圳來到青島,在張某的介紹下認識了黃某和孫某,當天四人商定,方某賣給黃某、孫某冰毒14公斤,送給張某冰毒1.1公斤。
之前方某通過網上聊天認識了比自己小20歲的女子蘇某,兩人從2012年開始同居。方某在青島與張某等人談妥“合作”之后,便通知蘇某帶著15公斤冰毒從深圳來青。蘇某將冰毒放在行李箱中,乘坐長途汽車趕到了青島。第二天中午,想買毒品的黃某和孫某將75萬元毒資交給張某,并由張某交給了方某。收到錢后,方某和情人將15公斤毒品交給了張某,隨后兩人搭乘出租車前往機場準備離開青島。
張某拿到毒品后帶回了暫住處,和黃某、孫某一起分了行李箱中的毒品,其中孫某分得2938.5克,黃某分得冰毒10795克,張某則將方某送的942克冰毒留下,又從方某送的另外100克冰毒中取出少量與黃某、孫某一起吸。當日18時許,三人攜毒品準備離開房間時被公安人員當場抓獲。公安人員又在機場將方某和蘇某抓獲,并繳獲現(xiàn)金75萬元。
經查實,方某販賣、運輸毒品甲基苯丙胺14798.4克;蘇某運輸毒品甲基苯丙胺14798.4克;黃某販賣毒品甲基苯丙胺10918.1克;孫某販賣毒品甲基苯丙胺2973.3克;張某販賣毒品甲基苯丙胺13753.5克,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1044.9克。
庭審之前,涉案被告人的家屬們等候在法庭門外,待辦妥手續(xù)后經由法警安排旁聽案件。 10時10分,5名被告人被帶上法庭時,家屬們早已泣不成聲。兩名女家屬焦急地從旁聽席上站起來,邊哭邊朝被告人招手。但被告人的神情大多比較淡定,一邊被法警帶到指定位置,一邊不停地在旁聽席上搜尋熟悉的身影。其中一名被告人說,“哭什么,別哭,沒事!毙x判決過程中,有的家屬已經哭成淚人,只好將身體俯在椅背上。
法官在宣讀判決時說,方某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蘇某構成運輸毒品罪,黃某、孫某構成販賣毒品罪,張某構成販賣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方某的辯護人提出方某自愿認罪,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tài)度較好,無前科的辯護意見,但經查,方某到案后在最初公安人員兩次對其訊問時均編造謊言,拒不供認犯罪事實,而且一次販賣冰毒達十多公斤,罪行特別嚴重,雖自愿認罪也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法院認為,方某、蘇某、張某屬于主犯,五人販賣毒品數(shù)量大,純度高,罪行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必須嚴懲。但蘇某是受方某指使運輸毒品,作用相對較輕,依法判處其死刑,可不立即執(zhí)行。
法院一審判決,方某被判死刑;蘇某被判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黃某、孫某被判死刑;張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并處罰金20萬元,決定執(zhí)行死刑。另外,五人全部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所有財產。在五人中,蘇某是名90后,年僅23歲。
在宣讀判決結果時,黃某已經有些支撐不住,身后的兩名法警架著她聽完了整個宣判過程,當聽到自己被判處死刑之后,黃某再也按捺不住,在法庭上嚎啕大哭起來,在被帶離法庭時,一度癱倒在地上。
判決結果宣讀完畢后,有的被告人家屬已經站不住了,靠在他人身上不停地哭,不愿面對家人因為販毒走向死亡。雖然只是簡單地宣讀判決書,但因為涉案人員較多,案情復雜,三起案件宣判從9時30分一直持續(xù)至11時許。(記者 王婷)
諶某是江西宜春人,2013年春節(jié)前,諶某與許某預謀販賣冰毒,由諶某聯(lián)系購買冰毒,許某將冰毒賣出。 2月20日,諶某從他人處購買5公斤冰毒后,從汕頭市與其雇傭的司機輪流駕車駛往青島,并在同三高速公路某服務區(qū)與許某交易860余克冰毒,之后兩人分別駕車一同到達青島市區(qū)。當日13時許,許某將上述冰毒分裝后,到市北區(qū)多處進行銷售,正當他準備“轉移”到其他區(qū)域繼續(xù)兜售時,被公安機關抓獲,隨后公安機關也將諶某抓獲歸案。除了諶某和許某外,公安機關還根據(jù)線索將另外兩名毒販抓獲歸案。
經法院一審判決,諶某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許某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外兩人因犯販賣毒品罪,分別被處以有期徒刑12年和有期徒刑14年,同時處罰金10萬元。
倪某是山東高密人,今年33歲,2013年的一天他從青島乘飛機至成都市購買冰毒。3月18日,倪某以17萬元的價格從李某處購買冰毒1062.5克、麻古93克,付給李某部分毒資9萬元。 3月22日,倪某將上述毒品藏匿于一舊音箱內,并把舊音箱放入一黃色紙箱內,通過長途客車將該紙箱托運至濟南市長途汽車站;當晚,倪某乘飛機從成都出發(fā)第二天凌晨到達青島,為了不引人注意,當天下午他又駕車從青島至濟南將毒品運回青島,并在市區(qū)內開始販賣。
經市中院一審判決,倪某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伙李某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六人別被處以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至一年四個月不等。
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支隊長邵光壽介紹,近幾年全市毒品案件多發(fā),今年上半年全市共破獲毒品案件400余起,雖然大批犯罪分子得到嚴懲,但打擊毒品的形勢仍然嚴峻。市檢察院公訴一處處長盛瑞策也給出了一組數(shù)字,今年1-5月,全市檢察機關受理批準逮捕和批捕案件上升率超過100%,移送審查起訴和起訴案件上升率為100%,上升最多的能達到170%。市中院刑一庭庭長劉世明也提到,從2009年至今,全市毒品案件就已經呈多發(fā)趨勢!敖衲晟习肽耆蟹ㄔ簩徖砩婕岸酒返陌讣呀浲ツ耆陻(shù)量相持平。 ”
市海關緝私局機場分局副局長張軍介紹,毒品走私在青島也處于嚴峻形勢中。 “這與青島特殊的地理位置有關。 ”張軍介紹,青島位于山東半島,周邊開放口岸多,距離朝鮮、韓國、日本較近,是走私的主要通道。 “目前從青島走私毒品大多數(shù)流向韓國和日本,毒販走私手法花樣百出,主要以藏匿和夾藏為主,而且他們自己大多數(shù)都是癮君子。 ”張軍介紹,另外,現(xiàn)在通過郵遞、快件渠道走私毒品呈高發(fā)態(tài)勢,還有的毒販采用感情誘騙的方式,以聯(lián)系業(yè)務為借口,欺騙女性幫其代收快遞包裹。
據(jù)了解,近年來,我市毒品犯罪出現(xiàn)了新的特點:一是案件數(shù)量呈快速增長趨勢,重大毒品犯罪數(shù)量連年攀升;二是涉案毒品類型集中,主要毒品是冰毒,海洛因及其他毒品較少;三是毒品數(shù)量大,純度高;四是毒品來源地集中,四川、廣東及東北地區(qū)成為青島市販賣毒品的主要來源;五是涉案人員多,成分復雜,女性犯罪比例有所上升,且涉案人員有年輕化趨勢,重大毒品犯罪中不時出現(xiàn)90后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