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問中犯罪嫌疑人曲某稱就是喝完酒想著玩才放火(視頻截圖)
在審問中范某也稱放火原因是因為喝醉酒(視頻截圖)
今年3月份,煙臺市芝罘區(qū)上曲家東街一家商店突然起火,商店的房子和門頭燈箱都被燒壞,后經(jīng)警方偵查,確定這是一起人為縱火案。并于8月11日上午,在芝罘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曲某、范某。
據(jù)山東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警方前線》報道,在今年3月17日晚11點09分,兩名犯罪嫌疑人曲某與范某走到煙臺市芝罘區(qū)上曲家東街一家商店故意縱火。據(jù)當時監(jiān)控錄像顯示,當時兩名犯罪嫌疑人到商鋪門口時,其中犯罪嫌疑人曲某走到商店旁邊,用打火機點燃了堆放的一堆雜物,然后兩個人一前一后離開了;鹪綗酱,火光驚醒了附近的居民,大家紛紛趕來撲救大火。十多分鐘后大火被撲滅,雖然被困老人沒有受到傷害,但是商店的房子和門頭燈箱都被燒壞了。
芝罘區(qū)警方經(jīng)過縝密偵查,將犯罪嫌疑人曲某抓獲,而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范某逃回老家后,迫于警方的壓力,于3月31號投案自首。
在審問過程中曲某稱,當時酒后路過這家商店時,突然想起這家商店以前起過火,還因此得了一個外號叫“火燒旺地”,一時覺得有趣,就向范某借來打火機,點燃了雜物。但當時并沒意識到一把火竟然惹了這么大的禍,只怪當時喝的太多。
8月11日上午9點,芝罘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曲某、范某縱火案。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曲某、范某酒后縱火取樂,放火焚燒他人財物,危害公共安全,應以放火罪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曲某和范某當庭認罪,并表達了悔改之意。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法院將擇日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