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傳媒網(wǎng)-魯北晚報訊 記者拍案:十幾年來,孫某肯定一直盼著這一天的到來,F(xiàn)在好了,孩子的學習、生活再沒有了障礙,祝福她。
1998年10月的一天夜晚,博興縣湖濱鎮(zhèn)某村村民孫某的妻子從鄰居家串門回來時,發(fā)現(xiàn)在自家大門口有一個小包袱。本來以為是別人不小心丟掉的東西,可她打開一看嚇了一跳。原來,包袱里裝的不是別的,竟然是一個才出生不久的女嬰。
當天由于天色已晚,孫某一家人小心翼翼地把女嬰照顧了一晚上。第二天,一家人經(jīng)過四處打聽,也沒問到女嬰的來源。沒有辦法,孫某與妻子經(jīng)過慎重商量之后,決定把孩子留下來自己撫養(yǎng)。
由于孫某與妻子之前生育有孩子,因此他們兩人并不符合收養(yǎng)孩子的條件。十幾年來,一直沒有辦理收養(yǎng)手續(xù)。孩子不能落戶,也成了人們常說的“黑戶”。隨著年齡的增長,因為沒有戶口,給孩子的學習、生活等問題帶來了不少麻煩。眼看著孩子上不了學,孫某抱著試一下的心理到派出所找民警幫忙。
了解到孫某反映的情況后,湖濱派出所戶籍民警先后走訪了當時在場的證人以及孫某所在村莊的負責人。經(jīng)核實,孫某所反映的情況屬實。戶籍民警一邊向?qū)O某解釋收養(yǎng)棄嬰落戶所需提供的材料,一邊耐心細致對相關知情的證人登記材料,并幫忙聯(lián)系市公安局戶政支隊和博興縣公安局戶政科,終于為孩子辦理了落戶手續(xù)。11月12日上午,村委領導陪著孫某為孩子領取了戶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