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本報A07版曾報道《駕照扣分多,花錢買分被識破》,為滕州首例因駕照買分賣分被拘留的案件。時隔一個月,滕州又有一男子買分處理違章時被民警發(fā)現(xiàn),買分賣分的人都被行政拘留。
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交管科的民警黃淼介紹,12月23日下午兩點多,車主梁某來到公安局交警大隊交管科違法處理大廳找民警查詢自己奔馳車的違章記錄,民警查到這輛奔馳車已經(jīng)被扣了50多分,梁某聽后也沒說什么就走了。但過了沒多久,他就帶了一名年輕男子回到處理大廳!耙话氵@種情況,我們都會很警覺,所以民警直接就問新來的這名年輕男子關于車輛的信息,但是沒想到,這名男子竟對任何車輛信息都不清楚,更說不上來梁某的名字及其他信息,于是,我們就將他們帶回辦公室問詢。”黃淼說,“我和交管科科長王本圓分別對他倆進行了訊問,跟梁某來的那名年輕男子楊某直接就承認了自己是來賣分的。由于法律意識不強,楊某自己只知道賣分不對,覺得最多會被扣分或者罰款,但沒想到自己觸犯了《治安處罰法》!
當天下午4點左右,民警便將二人送到了龍泉派出所!拔覀儸F(xiàn)在嚴厲打擊這種買分賣分行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項規(guī)定,他們向民警提供虛假證言,影響民警依法進行交通違法處理,所以兩人均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罰款200元。”黃淼介紹說,“希望廣大車主引以為戒,增強法律意識,不要在不經(jīng)意間就觸犯了法律。而很多賣分者也是由于法律意識薄弱,自己有駕照沒車,覺得分數(shù)沒有什么用,所以才敢賣分掙錢!(記者 張冬梅 通訊員 王本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