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這個可愛的男嬰只有4個多月大?墒,2個多月前,他卻被狠心地遺棄在了路邊,幸好被市民邵先生撿到。1月27日上午,邵先生和家人考慮再三,還是決定把孩子“送走”。
邵先生今年36歲,結婚多年,一直沒有自己的孩子。撿到男嬰后,他和家人希望能收養(yǎng)他。在暫時養(yǎng)育男嬰兩個多月里,邵先生查閱了不少相關政策,得知孩子要上戶口,必須經過派出所。為了孩子的未來,他把孩子抱到了轄區(qū)派出所。
采訪中,邵先生講述了撿孩子的經過。
去年11月8日清晨5點多,邵先生早起晨練。當經過經區(qū)海峰路時,他隱約聽到了嬰兒的啼哭聲。循著聲音找去,邵先生在不遠處發(fā)現(xiàn)了一只包裹,抱起來仔細一看,里面竟是個嬰兒!
這是個男嬰。從他的個頭來看,當時也就剛出生2個月左右。男嬰穿著一身天藍色的小衣服,被裹在一床橘黃色的小被子里,小被子里還有一只奶瓶。除此之外,男嬰身旁沒有其他物品。
邵先生下意識地感覺到,這應該是個被父母遺棄的可憐孩子。
天還未亮,路上看不到其他路人。當時已立冬,清晨的氣溫較低。邵先生抱起男嬰在原地等了十多分鐘,沒有見到有人來領這個孩子。因擔心孩子著涼,邵先生就把孩子抱回了家。
偶然撿到這個男嬰,邵先生和妻子都覺得跟這孩子有緣。夫妻倆經過商量,決定先養(yǎng)著這孩子。在兩個多月的時間里,邵先生和妻子一直悉心照料男嬰。
邵先生說,在此期間,他查閱了相關政策,也看了之前一些媒體有關撿到棄嬰的報道,了解到如果沒有辦理收養(yǎng)手續(xù),收養(yǎng)關系將不成立?紤]再三,邵先生和家人帶著孩子去了派出所,說明了情況。他打算,先把孩子的戶口解決后,再爭取領養(yǎng)。
27日上午,民警把男嬰送到了市兒童福利院。要把孩子送走,邵先生一家人挺揪心。前往福利院的路上,一家人默默地護送了一路。
那么,邵先生該如何申請領養(yǎng)這名男嬰呢?
記者采訪公安部門了解到,市民如果撿到棄嬰,應立即把孩子送到當?shù)毓膊块T報案,并開具報案證明。在棄嬰被送至兒童福利院后,兒童福利院將在媒體刊登公告查找其生身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滿60日,如棄嬰的生父母或其他監(jiān)護人沒有認領,棄嬰才能被收養(yǎng)。
邵先生若想收養(yǎng)這孩子,應向市兒童福利院提出領養(yǎng)申請,提交申請材料,經審查合格后才具備收養(yǎng)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