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網11月9日訊(YMG記者 徐睿 通訊員 陶詠梅 張京亮)張先生花8000多元買的貴重手表質量不咋地,才戴了幾天就出現時間不準的現象,走走停停,商家起初竟埋怨張先生“沒有一直戴著”。在消協介入后,商家方才同意將全部貨款退給張先生。
今年10月中旬,家住萊州的張先生在城區(qū)某商場花8360元買了一塊名牌手表。沒想到,剛戴了6天手表就出現了時間不準的現象。于是,張先生拿著手表來到商場討說法。商場銷售人員的說法令人匪夷所思,“手表必須一直戴著,如果不戴的話就有可能出現停針的現象!睆埾壬鸁o奈又戴了幾天,一刻也不敢取下來,可手表還是走走停停。這回,商場銷售人員稱,手表是受磁才出現停針的現象,可以給張先生維修。張先生認為,手表一定是質量存在問題,堅決要求退貨,但雙方各執(zhí)一詞,爭執(zhí)未果。于是,張先生投訴到萊州市消費者協會。
接訴后,消協工作人員對雙方進行了調解。消協工作人員認為,近萬元的手表從商品質量的角度來看也不應出現易壞的情況,張先生剛買了6天的手表就出現了目前的狀況實屬不該!断ā返谄邨l規(guī)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备鶕艘(guī)定,消費者應當享有財產不受損害的權利;又根據《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guī)定》第九條規(guī)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fā)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消費者提出退貨的要求合理合法,商家應當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給予消費者合理的處理。最終,商家履行了退貨義務,當場退還給了張先生全部貨款8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