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網(wǎng)1月1日訊(YMG記者 龐磊)2015年最后一天,省教育廳發(fā)文稱,自2016年起,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一年舉辦2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1次,考試時間以國家公布的時間為準。普通高等學校三年級(含)以上學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校學籍證明報考。
自2013年起,我省實施中小學教師資格制度改革試點,自2014年開始,我省每年上半年集中實施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和面試)和認定工作,下半不進行考試及認定工作。且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將執(zhí)行國家考試標準,使用國家考試大綱,由國家統(tǒng)一命題,不指定考試用書。
今年,我省除增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次數(shù)外,還將師范類畢業(yè)生納入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范圍。
為方便考生報考,自今年起,中小學教師資格筆試報名環(huán)節(jié)不再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核,在面試和資格認定時審核,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各級認定機構不予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