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wǎng)禹城3月4日訊(記者 邊增雨 通訊員 李光明 徐建楠)“大字報”對于現(xiàn)在的年輕人來說可能太過陌生,但在20世紀50年代后期到80年代初的時間里,“大字報”確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但隨著科技的發(fā)展,“大字報”逐漸淡出了人們的生活。然而,近日,“大字報”卻出現(xiàn)在了禹城。
近日,禹城市房寺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有人在他家墻上寫“大字報”辱罵自己。接警后,民警立刻趕到現(xiàn)場后,發(fā)現(xiàn)報警人的房屋南墻上已經(jīng)用乳膠漆粉刷一新。報警人說,有人用紅筆在墻上寫了關于張某的種種不堪之事,更有寫有侮辱、咒罵內(nèi)容的“大字報”,造成了很壞的影響。另外在春節(jié)期間,還陸續(xù)收到了16封“小字報”,同樣都是侮辱謾罵的文字。派出所民警通過文字內(nèi)容展開調(diào)查,確定嫌疑人是張某丈夫的妹夫呂某。
原來,今年45歲的呂某和張某本是親戚,一向關系還說得過去。但在去年,呂某給大舅哥的女兒說媒,因為彩禮的事情鬧翻,說媒反變成了仇人。之后,呂某外出時將腿碰傷,因為就在大舅哥的村里,打電話求救時,嫂子說沒在家,但當呂某很快來到大舅哥家時,發(fā)現(xiàn)全家人都在,呂某因此心生憎恨,認為大舅哥一家人都是看不起自己,正當大舅哥外出打工時,只有嫂子一人在家,便用紅色的記號筆在白紙上寫下了侮辱謾罵嫂子的文字,晚上騎車來到大舅哥的村里,趁著天黑無人將“小字報”又塞到門縫里。
前天晚上,呂某喝了許多酒,酒后又想起了大舅哥家的事情,越想越生氣,雖然寫了“小字報”,但是沒有看到啥動靜,覺的還不夠解氣。晚上趁著酒勁,呂某騎車來到大舅哥的村里,用隨身攜帶的紅色記號筆在墻上寫了許多侮辱謾罵的話。
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guī)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目前,違法嫌疑人呂某已被禹城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的治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