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設不符合戶口登記規(guī)定的附加條件
國版《意見》特別明確,進一步完善戶口登記政策,禁止設立不符合戶口登記規(guī)定的任何前置條件。凡是無戶口人員,不管是什么時候、什么原因產(chǎn)生的,都要及時為他們依法辦理戶口登記,任何單位和個人決不允許損害公民享有的戶口登記和其他合法權利。日前,公安部、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有關負責人就《意見》相關情況及做好政策銜接等紛紛表態(tài),要求各地禁止將計劃生育與落戶、入學、低保等捆綁;義務教育可先入學再登記戶口;無戶口人員辦理戶口登記后可參加養(yǎng)老醫(yī)保等并享受相應待遇……
各地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實施意見中,也均把禁設附加條件列為戶口補登工作不可逾越的“紅線”,以切實保障公民依法登記戶口的基本權利。要求各有關部門要對與本實施意見精神不一致的政策措施進行一次集中清理,該修改的認真修改,該廢止的堅決廢止,嚴禁設立不符合戶口登記規(guī)定的任何前置條件。要進一步分解細化任務,落實責任分工,狠抓各項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力的,依法依規(guī)嚴肅追究責任。
另據(jù)報道,國版《意見》印發(fā)之前,廣東、湖北、湖南等多地公安機關就已出臺政策,明確禁止設立任何戶口登記前置程序和附加條件。近期,多地登記戶口政策也進行了進一步細化,如記者向湖北、湖南兩省不少基層公安局戶政部門與派出所電話咨詢發(fā)現(xiàn),目前無戶口人員辦理上戶手續(xù),均不用再查驗準生證或繳納社會撫養(yǎng)費的證明。武漢市公安機關介紹,登記戶口只需父母雙方結(jié)婚證、身份證、出生醫(yī)學證明即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