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fā)布會現(xiàn)場
大眾網(wǎng)菏澤3月31日訊(見習記者 安超群)今天,大眾網(wǎng)記者從菏澤城區(qū)居民生活用氣用水實行階梯價格新聞發(fā)布會獲悉,菏澤居民生活用水將征收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為0.40元/方,隨綜合水價一并收取。
這次階梯水價改革后,各階梯到戶綜合水價將由各階梯基本水價加污水處理費0.90元/方、水資源費0.40元/方構成,即第一階梯價格3.00元/方,第二階梯價格3.85元/方,第三階梯價格6.40元/方。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戶和執(zhí)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包括大中專院校、中小學、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社區(qū)居委會及公益服務機構、宗教組織等),水價標準按高于第一級階梯價格0.15元/方確定,綜合水價為3.15元/方。
大眾網(wǎng)記者了解到,今年3月22日,菏澤市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了菏澤城區(qū)居民生活用氣、用水實行階梯價格方案,并確定于4月1日起執(zhí)行。
菏澤市物價局價格管理科科長張進濤介紹道,第一階梯水量規(guī)定每戶每年125方,每月每戶10.4方。由于今年已過去3個月,今年的第一階梯總水量即為10.4乘以9即94方,用戶后9個月的用水量,94方及以內(nèi)的執(zhí)行第一階梯水價,超過94方后的水量,就要相應執(zhí)行第二檔、第三檔價格。
附: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制度主要內(nèi)容
一是關于階梯水量。階梯水量設置三級。第一級水量原則上按覆蓋80%以上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水量確定,每戶按4口人計算,每戶每年125方及以下,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級水量原則上按覆蓋95%以上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水量確定,每戶每年125方以上206方(含)以下,體現(xiàn)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zhì)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三級水量為超出第二級水量的用水部分。實施居民階梯水價原則上以居民家庭用戶為單位,對戶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用戶,通過適當增加用水基數(shù)解決。第一級水量每增加1人每月增加2.6方水量,第二級水量每增加1人每月增加4.3方水量,第三級水量為超出第二級水量的用水部分,加價標準不變。
二是關于階梯價格。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一、二、三級階梯水價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經(jīng)核算,第一階梯基本水價為1.70元/方,第二階梯基本水價為2.55元/方,第三階梯基本水價為5.10元/方。各階梯到戶綜合價格由各階梯基本水價加污水處理費0.90元/方、水資源費0.40元/方構成,即第一階梯價格3.00 元/方,第二階梯價格3.85元/方,第三階梯價格6.40元/方。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戶和執(zhí)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包括大中專院校、中小學、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社區(qū)居委會及公益服務機構、宗教組織等),水價標準按高于第一級階梯價格0.15元/方確定,綜合水價為3.15元/方。
三是關于基本水價。在階梯價格方案中,第一階梯基本水價是1.7元/方,現(xiàn)行水價2.3元/方中包含的基本水價是1.4元,污水處理費0.9元,相比基本水價提高了0.3元/方。提高的這部分差價過去是由政府補貼給供水企業(yè),實行階梯價格后,政府不再補貼供水企業(yè),改為政府補貼困難群眾。
四是關于綜合水價中的水資源費。實施階梯價格前,居民生活用水沒有征收水資源費,在這次階梯水價改革中新增了水資源費一項,征收標準為0.40元/方,是綜合水價提高的主要組成部分。省物價局、財政廳、水利廳《關于加快推進水資源費標準調(diào)整工作的通知》(魯價格發(fā)[2014]156號)要求:各市水資源費平均征收標準不得低于國家規(guī)定的最低平均標準,即:地表水水資源費平均征收標準調(diào)整至不低于0.40元∕方。按照上述要求,在這次城區(qū)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價格改革時,確定我市地表水居民生活用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為0.40元∕方,隨綜合水價一并收取。
五是關于計價周期?紤]季節(jié)性用水差異,以年度作為計量周期。實行階梯水價后,當累計水量達到年度階梯水量分級基數(shù)臨界點后,即開始實行階梯加價。
六是關于對困難群體的補助措施。建立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后,市財政不再對供水企業(yè)給予價格補貼。為確保低收入居民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此而降低,對菏澤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nèi)使用公共供水的城市低保戶每月補貼10元,由民政部門隨低保金發(f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