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名單,菏澤2人上榜(名單來自濟南交警公眾微信)
酒駕名單,菏澤4人上榜(截取含菏澤司機部分)
大眾網(wǎng)菏澤10月13日訊(記者 張 鵬)日前,濟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實名通報9月29日至10月8日間轄區(qū)內(nèi)查處的133名“酒司機”,大眾網(wǎng)記者發(fā)現(xiàn),菏澤有6名司機上了“黑榜”,其中2人還是醉駕,榜單上的6名“酒司機”有4人是“80后”司機,年齡最大的51歲。
大眾網(wǎng)記者從公布的名單中發(fā)現(xiàn),本次公布的名單主要是在國慶假期酒駕違法,其中“60后”、“70后”是酒駕違法的主體人群,占總數(shù)的六成多,而菏澤被曝光的6名司機則有4名是年輕的“80后”駕駛員,年齡最小的27歲,還有一名“60后”,這名駕駛員出生于1964年,目前51歲。
大眾網(wǎng)記者從菏澤交警部門了解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2000元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2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