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wǎng)濟南11月19日訊(記者 賀輝)今天上午,大眾網(wǎng)記者從濟南市停車辦獲悉,在路外停車場基本滿足停車需求的區(qū)域,下一步將逐步撤銷路邊停車位。繼山東書城周邊的勝利大街兩側泊位取消后,燕山中學附近路邊泊位不久后也將取消。同時停車辦明確表示,路邊停車收費只是公共資源占用費,收費員不負責看管車輛。
路邊停車位將逐步減少 停車“先路外、后路內”
今天上午,濟南市停車辦專職副主任韓軍慶介紹,濟南的停車泊位構成遵循“配建泊位為主,公共泊位為輔,道路泊位為補充”的原則,三者的占比應分別為80%、15%、5%。但目前,公共停車泊位的比例僅占全部停車位的4.85%,大大低于15%的目標。因此,公共停車場將是下一步的重點建設方向。
就路邊停車位來說,目前濟南市的路邊停車位占比基本達到了5%的目標。同時,根據(jù)《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設置規(guī)范》等法規(guī)要求,“新建公共停車場正式營業(yè)后,如停車場停車泊位未飽和,應逐步減少周邊路內停車泊位!薄熬嗦吠馔\噲龀鋈肟300m以內,路外停車場已經滿足本區(qū)域停車需求時,不應設置道路停車泊位”。
以山東書城為例,書城正式營業(yè)后對外開放了782個地下停車位,完全能夠滿足來消費的市民停車需求。因此,原來設在勝利大街經九路以南的82個路邊泊位被全部撤除,再在這里停車將被貼罰單。
情況類似的還有燕山中學附近的路邊停車位。燕山中學的地下公共停車場建成后,可提供520個車位。但停車場目前利用率并不高,白天利用僅60%,夜間也只有80%。與之形成反差的是,周邊道路停車位卻始終處于超飽和狀態(tài)。
停車辦工作人員介紹,這一現(xiàn)象與市民的停車習慣有關,多數(shù)人為圖方便不愿把車開到地下停放,這一做法降低了道路通行能力。為了進一步緩解燕山中學附近的交通擁堵,市停車辦下一步將取締燕山地下停車場周邊的的路邊停車位,恢復其道路通行功能。
韓軍慶介紹說,路邊停車位只是配建停車場與公共停車場的補充,建議市民優(yōu)先考慮路外停車,養(yǎng)成“先路外、后路內”的文明停車習慣。
路邊車位只收費不負責看管 車輛被刮蹭收費員不擔責
11月4日,濟南市民趙女士帶著女兒到新世界商城買東西時,把車停在了馬鞍山路的路邊泊位上。等買完東西回來,趙女士發(fā)現(xiàn)自己的車左前側葉子板被刮蹭了一道,差點就露出底漆了。明明交了停車費,為什么還被刮蹭了?趙女士找到停車收費員討要說法,收費員卻稱自己沒有看管義務,停車費要照交不誤。
路邊停車交費后還是被刮蹭了,收費員有沒有看管責任?今天上午濟南市停車辦給出了明確答復:道路停車費只是公共資源占用費,并非看管費用。韓軍慶介紹,道路停車受費并不是以營利為目的,費用支出也主要用于城市道路秩序的維護、公共停車場建設等。
今天下午,市民小陳把車停到了緯一路的路邊收費車位上,收費員隨即遞給小陳一張停車計時卡,背面的聲明項中明確寫著:“此費用為公共資源占有使用費,公司無看管責任,如車輛出現(xiàn)碰撞、刮擦、丟失等現(xiàn)象公司不予賠償。”
“看管費是一個民法上的概念,其對應的主要義務是收費人照管好車主的車輛。”韓軍慶說,收費人員在停車過程中主要義務是協(xié)助車主按照停車管理要求停放好車輛,在遇有車輛刮擦和損壞時協(xié)助車主尋找證據(jù)。
大眾網(wǎng)記者查詢了國內其它城市公開見諸媒體的的類似案例,發(fā)現(xiàn)收費員、收費公司面對車輛被刮蹭碰撞等糾紛時,基本都以上述免責聲明為由不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