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與出租車的右側車門發(fā)生碰撞 警方供圖
2015年11月24日凌晨,在泉城路沃爾瑪附近,一輛摩托車與一輛出租車發(fā)生碰撞,摩托車駕駛員經搶救無效死亡。經查,摩托車主屬于醉酒駕駛,而在2014年5月份,他曾因醉駕發(fā)生事故,被吊銷了駕駛證。沒有吸取教訓的他這次付出了生命代價。
歷下交警大隊事故中隊副中隊長鄧家驥介紹,2015年11月24日0點12分,聶某駕駛出租車沿泉城路由西向東行駛,到了沃爾瑪對面,左轉彎向北進入泉城路北側非機動車道。就在這時,孔某駕駛無牌兩輪摩托車沿泉城路北側非機動車道由東向西直行,兩車相撞?啄秤2015年11月26日經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法醫(yī)鑒定,孔某系因交通工具作用致顱腦嚴重損傷而死亡。
記者從現(xiàn)場視頻看到,孔某撞到了出租車的右前側。根據專業(yè)機構的鑒定,當時出租車速度只有17公里/小時,而摩托車速度雖然沒有超過泉城路50公里/小時的限速,但也達到44公里/小時,相對較快。而且當時孔某還喝了酒。經鑒定,孔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78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
記者了解到,2014年5月,孔某就因醉酒駕駛發(fā)生交通事故,被吊銷了駕駛證,還被法院判了緩刑。按照規(guī)定,醉駕發(fā)生事故五年內不能重新取得駕照。因此,事發(fā)時孔某還屬于無證駕駛。只不過這次,他付出的代價是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