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六旬的莫女士,本應(yīng)在家享清福,7月22日卻坐在了被告席的位置上。原來,去年2月,她路遇年長自己6歲的“情敵”李女士。兩人話語不對,一番爭執(zhí)后,竟然拳腳相向,上演了一出全武行,結(jié)果,李女士被打成了輕傷。當日,莫女士除了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在南寧市興寧區(qū)法院受審?fù),李女士還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莫女士索賠5.4萬多元。
兩位年過半百的婦女,究竟有著怎樣的糾葛,要如此大動干戈?原來,莫女士和李女士住在同一個小區(qū)。莫女士發(fā)現(xiàn),自己的丈夫經(jīng)常與李女士打電話,因此,她懷疑兩人有不正當關(guān)系。
2013年2月22日上午11時許,兩人在小區(qū)里撞了個正著。“我看到她買菜過來,就走到她前面,問她為什么打電話給我老公!闭l知,面對莫女士的質(zhì)問,李女士卻不作答,而是想要走開去。此時,莫女士更加認定李女士是心里有鬼,在故意躲避她。于是便攔住李女士。莫女士還說,被逼急了的李女士還抓起她的手就咬,莫女士也抓起李女士的手來咬。
兩人扭打了10多分鐘,李女士跌倒在草地上。后來,附近居民將兩人拉開并報了警。李女士被送往醫(yī)院救治,經(jīng)檢查,李女士肋骨骨折,已構(gòu)成輕傷。
去年10月24日,莫女士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qū)彙@钆空J為,自己的傷都是莫女士毆打所致,莫女士應(yīng)該賠償她醫(yī)療費等各項損失5.4萬多元,其中精神損失費1萬元。
在昨日的庭審中,莫女士推翻了此前在公安機關(guān)的供述,說她根本沒打李女士。李女士的傷是她自己失足摔倒所致。而公訴人出示的各項證據(jù),均指向李女士的傷為莫女士毆打所致。由于莫女士當庭未認罪,不能從輕處罰。公訴人建議,對莫女士處以8個月至1年的刑罰。
除了刑事責任,莫女士還要承擔民事賠償。對此,莫女士表示她愿意賠償,并已將1萬元的賠償款交到法院。對于該起案件,法院將擇日宣判。(記者 王斯 實習生 曾攀 通訊員 勞秋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