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與他人預謀,云南女子趙某以結婚為名,騙取菏澤曹縣一村民結婚禮金2.6萬元。近日,曹縣人民法院審結該案,被告人趙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曹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趙某為云南人,現(xiàn)住山東省鄒城市。2013年5月19日,趙某與他人預謀后,以結婚為名,由李某(已判刑)將趙某介紹給曹縣某村村民袁某,騙取袁某結婚禮金2.6萬元。
今年2月12日,趙某因涉嫌犯詐騙罪被鄒城市公安機關抓獲,次日被曹縣公安局刑事拘留,3月15日被逮捕。案發(fā)后,被告人趙某的家人自愿代為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2.6萬元。近日,曹縣人民法院審結該案,被告人趙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記者 邢孟 通訊員 張新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