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卡其色上衣者)因二次酒駕被吊銷駕駛證,兩年內(nèi)不得再考(警方供圖)
大眾網(wǎng)濟南11月24日訊(記者 賀輝)今年33歲的王某為人“豪爽仗義”,和朋友一起喝酒后堅持親自開車送朋友回家,日前他第二次因酒駕被濟南槐蔭交警查到,這次的處罰比第一次更加嚴厲。
“既然都這樣了,說啥也沒用……”今天上午,在濟南槐蔭交警大隊段東中隊的訊問室里,酒駕司機王某后悔不已。他因為二次酒駕被處罰款1000元、吊銷駕駛證并行政拘留7天。
說到王某的酒駕,還得從今年3月1日說起,當天他與兩個朋友在南辛莊附近餐館吃飯,桌上三人都喝了啤酒。飯后,為人“豪爽仗義”的王某堅持要親自開車,送兩位朋友回家。結果開車剛走到五里牌坊,就被槐蔭交警查了個正著。經(jīng)過酒精呼氣測試,司機王某呼氣值為78毫克/100毫升,涉嫌酒駕。王某因此被罰款1000元、記12分、駕照暫扣6個月。
經(jīng)過半年的漫長等待,9月1日,王某的駕照被暫扣終于期滿了。他到車管所脫產(chǎn)學習了7天,通過科目一考試后,重新恢復了駕駛資格。
僅僅過了兩個多月,王某就好了傷疤忘了疼。11月10日中午,他與兩名朋友吃飯時喝了酒,酒后他再次熱心的開車送朋友回家。王某送完朋友,駕駛面包車返回時,在安瀾北路附近距離自己家只有200米的地方,被槐蔭交警攔下。經(jīng)過酒精呼氣檢測,他呼氣值為77毫克/100毫升,達到酒駕標準。
與8個月前被暫扣駕駛證半年不同,王某因為二次酒駕,將面臨更為嚴厲的處罰:除了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7天外,交警還依法吊銷了他的駕駛證,這就意味著兩年之內(nèi)王某都無法再考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