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
江津出獄圖
12月1日,在此前中國足球反復掃黑風暴中被判刑的前中國足壇著名門將江津出獄。
在2012年中國足壇反腐案的審判當中,沈陽中級人民法院對申思、祁宏、江津、李明(。┳龀鲆粚徟袥Q,申思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另外3人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4人均被處罰金50萬元,并沒收800萬非法所得。
江津等4人均被控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涉案比賽為2003賽季甲A聯(lián)賽最后一輪,據(jù)公訴人稱,時任泰達總經(jīng)理張義峰通過中間人以共800萬的賄金將4人買通,要求4人在比賽中放水。
服刑期間江津表現(xiàn)良好,還曾被兩次減刑8個月。2015年12月1日,江津出獄。此前,一同在中國足球反賭掃黑案中被判刑的裁判陸俊等也已經(jīng)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