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wǎng)菏澤3月17日訊(記者 劉進)客車超載運送學生,超載率達到63.16%!近日,曹縣法院對此案進行審判,客車司機董某被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近日,法院還要對該案中客車車主進行傳喚、審判。大眾網(wǎng)記者了解到,此案系《刑法修正案(九)》實施后,菏澤市審結(jié)的首例客車危險駕駛案。
2015年12月5日,董某駕駛一輛中型客車從曹縣三中運送學生至曹縣磚廟西田集,被菏澤市交警支隊曹縣大隊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jīng)執(zhí)法人員現(xiàn)場清點,該客車核載19人,實載31人,超載率達到63.16%。經(jīng)查,董某并非客車車主,而是被雇用的司機。
3月15日,曹縣法院對該起案件進行審判,董某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曹縣部分中、長途客車、出租車和公交司機全程旁聽了案件的審理。曹縣法院刑庭庭長郭愛波介紹,按照新實施的修正案,客車超載入刑的不僅是駕駛員,還有涉事客車車主。近日,法院將對該案中的車主進行傳喚、審判。
郭愛波向大眾網(wǎng)記者介紹,《刑法修正案(九)》于去年11月1日開始實施,其中,客車超載率在20%以上構(gòu)成危險駕駛罪,在新法中首次出現(xiàn)。郭愛波說,“醉駕入刑”的法律條文很多人都已經(jīng)知道,但客車超載入刑的法律常識,還需要進一步宣傳普及,讓全社會遠離危險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