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某被民警抓獲 警方供圖
男子鄭某通過講電話時壓低聲音冒充女聲的方式,隨意撥打電話給女性假冒熟人,多次通話后實施電信詐騙,騙取受害人錢財。然而被抓后鄭某拒不承認(rèn),警方通過聲紋鑒定固定證據(jù)才將鄭某訴至法院。
近年來,公安機關(guān)多次接到群眾報案稱被一名女子通過電話假冒熟人實施詐騙,詐騙金額在四五千元到一萬多元不等,槐蔭區(qū)也多次發(fā)生該類案件。槐蔭警方通過對案件進行梳理,逐漸理清了案件的脈絡(luò)。受害人均系女性,年齡從20多歲到50多歲不等,她們都是接到一個女性熟人的求助電話后上當(dāng)受騙的。
警方通過深入的摸排,摸清了嫌疑人的真實身份和落腳點。據(jù)了解,嫌疑人鄭某實際上是一名男青年,他通過電話偽裝女聲假冒熟人作案。但是由于嫌疑人作案手段隱蔽,反偵查能力強,破案證據(jù)不足,因此警方?jīng)]有貿(mào)然采取行動,而是對鄭某實施了嚴(yán)密的布控。
2014年7月,專案組發(fā)現(xiàn)鄭某偽裝女聲對我市居民孫某實施詐騙后,時刻緊盯鄭某的行蹤。7月28日下午,鄭某詐騙得手,騙得孫某人民幣15000元,警方立即對鄭某實施抓捕,在鄭某駕車攜贓款回到落腳點時將其一舉抓獲,當(dāng)場查獲全部贓款和多個作案用的手機。
審查時,鄭某態(tài)度頑固,拒不交代犯罪事實。專案組深入搜集證據(jù),提取了犯罪嫌疑人作案時偽裝女聲和受害人通話的電話錄音,送到國家相關(guān)機構(gòu)進行聲紋鑒定,確定該聲音確系犯罪嫌疑人鄭某所留。另一方面,辦案民警圍繞贓款積極開展工作,最終確定在鄭某所駕汽車上查獲的贓款是受害人孫某從銀行提取的現(xiàn)金。至此,民警取得了充足的證據(jù)對鄭某提起訴訟。2014年11月,槐蔭區(qū)檢察院認(rèn)定鄭某犯罪事實確鑿,鄭某被依法批準(zhǔn)逮捕。
(記者徐敏 通訊員邱子旻)
【背后故事】自稱被捉奸在床要求受害者送錢
詐騙手段類似于“猜猜我是誰”
據(jù)了解,犯罪嫌疑人鄭某今年30多歲,沒有固定工作,他平日行蹤隱秘,就連他的家人都不知道他進行詐騙的犯罪事實,還以為他是每天外出上班。鄭某租賃了一間大約五六平方米的房子作為他的“辦公地點”,每天一早,他按時來到出租房,開始他一天的工作。他選定一個電話號段,按照排列順序撥打電話,電話接通以后他不說話,而是等對方開口,如果對方是男的,他就立刻掛斷電話;如果對方是女的,他就壓低嗓子,偽裝女聲假冒熟人和對方通話。
據(jù)了解,鄭某的詐騙手段類似于“猜猜我是誰”。如果對方把他誤認(rèn)為是自己的同學(xué)或朋友,他就順著桿子向上爬,告訴對方自己換手機號,再閑聊幾句就掛了電話。過上幾天,他再次給受害人打電話,聊聊家常,說一些自己找了一個男朋友、人很好,有機會也幫對方物色一個好小伙之類的話。這時,他已經(jīng)完全取得了受害人的信任。
又過了幾天,他再次打電話給受害人,聲稱自己被男朋友的妻子帶著家人捉奸在床,對方不讓他穿衣服,要他保證以后不再來往并且賠償現(xiàn)金才放他走,懇求受害人送錢到指定的地點來救他。受害人送來錢后,他躲在一旁打電話,要受害人把錢放下就走。受害人一離開,他就拿錢走人。
據(jù)了解,孫某就是這樣被騙的。鄭某冒充她的同學(xué),通過多次通話取得了孫某的信任,于2014年7月28日按照鄭某的要求送15000元到段店立交橋附近,放到一座樓內(nèi)門廳的鐵锨后面。直到警方抓獲鄭某,找到孫某查實案情,孫某仍被蒙在鼓里。 (記者徐敏 通訊員邱子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