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下午,王先生攜帶匯款收據(jù)、女子的征婚廣告等被騙證據(jù),前往經(jīng)區(qū)公安分局西苑派出所報案。這一個多月來,他的心情可謂經(jīng)歷了“過山車”似的變化:本以為遇到了合適的結(jié)婚對象,一心一意為對方付出,不料卻遇上個女騙子。不僅3萬多元“打水漂”,還給自己的心靈造成了很大的傷害。
王先生是經(jīng)區(qū)一家工廠的職工,今年40歲出頭,單身。4月中旬,他在一則征婚廣告上看到了一個女子的征婚信息:身高1.63米,本地人。王先生一看對方的年齡,比自己小一歲。此時,他正想尋找一名合適的伴侶,就抱著試一試的心理給這名女子打去了一個電話。
兩人約會見面的第一次,王先生就覺得這個女子與自己各方面都挺合適的,就請她吃了一頓飯。席間,兩人聊得不錯,王先生越發(fā)覺得,她就是自己所要尋找的另一半。第二天,兩人相約去逛街,王先生給這名女子購買了一件價值900余元的皮衣和1000余元的化妝品。王先生覺得,女子也是傾心于自己的。
又過了幾天,女子給王先生打來電話,說是當天她過生日,希望王先生能給她留下點兒帶有紀念意義的東西。王先生想了想,兩人的交往應該都是奔著結(jié)婚這一最終目標,給她買東西就像給自己買一樣,就邀約女子一起前往一家金店,給她買了1.8萬余元的金首飾、600余元的化妝品作為生日禮物。當天,女子很高興,王先生也覺得非常開心,他覺得不久兩人就可以談婚論嫁了。
交往期間,王先生也曾要求看這名女子的身份證,可女子找了個理由,只拿出了一個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上,女子的年齡比征婚廣告上刊登的年齡大一歲,樣貌也與她本人有一些差別。王先生有些懷疑地詢問女子,對方立刻以一句“你的身份證就和你本人長得一模一樣嗎”給搪塞過去了,王先生覺得也有道理。何況,自從給女子慶賀生日以后,王先生一直被自己想象的幸福所包圍著,也沒有對女子的身份追根問底。
送完生日禮物后,這名女子一直沒有主動聯(lián)系王先生,他就給她打電話,女子說自己去北京了,但由于腿受傷在北京住院,因為醫(yī)藥費不夠,她希望王先生給予幫助。王先生聽了非常心疼她,就按照女子所說的賬號打過去了5000元錢。打完了“醫(yī)藥費”,王先生又擔心女子出門在外帶的錢不多,于是又給對方匯去了4000元的“生活費”。
5月初,王先生再次聯(lián)系這名女子,想要問問她的近況,可對方的電話卻怎么也打不通了。王先生一直沒有詳細問過女子的工作單位和家庭住址,想要尋找對方卻是一點線索都沒有。多次打不通電話后,王先生這才懷疑自己是上當受騙了,就報了警。目前,民警正展開調(diào)查。